司機如果看見了行人是肯定不可能去碾壓的,人的注意力平均分配在認為最危險的一方,如果出現兩個不同方向的危險,一般只能對第一危險踩取主動措施。對于司機來說讓與不讓不屬于分心駕駛,只是選擇問題。如果一定要強調讓人,就只有兩種讓法,一是安全的讓,二是\"千鈞一發(fā)\"的讓。我們的科學家在靜態(tài)組裝導彈結束后也有發(fā)現鏍釘不見或者松動的情況,何況司機是在運動中必須用鈔來作出正確的操作。
不算
不是吧?其實安全起見,開車時見到人都應該停車吧?[捂臉][捂臉][捂臉]
謝邀。你都懂說行人要一慢二看三通過了,為什么不換位思考?難道開車就大曬?我開了廿三十年車也有做行人的時候,未執(zhí)行規(guī)矩時,一波又一波的車流通過,行人的心情又如何?我就不相信樓主做行人時的心情特爽。
禮讓行人不算分心駕駛。禮讓行人是文明駕車的行為,再說人過馬路比不上車速,斑馬線上,若車跟人搶道不禮讓行人,人為的交通事故不可想象。
法律要求駕駛人員在駕駛中不能分心的動作是禁止來電接聽、吃東西、翻閱手機等會影響駕駛安全的不良行為。而禮讓行人是法律要求的文明駕駛行為,是駕駛人在保證行人過馬路安全的情況下必須做的。
法律知識:1、行人走在道路右側的人行橫道上,沒有到達道路的中心線,在左側道路上行駛的車輛要減速慢行,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,使其能夠通過人行橫道,行人在自動車道和非自動車道的邊界線外等待;
2、未進入公路的,汽車應當減速慢行,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可以通過人行橫道等。
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在規(guī)定地點停放。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;但是,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(guī)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。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,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。
禮讓行人不算分心駕駛,在市區(qū)開車本來就要專心。
禮讓行人不算分心駕駛,這也是交通規(guī)則吧,
應該是美德?。。。?!
“禮讓行人算不算分心駕駛\"?這本身算不上問題。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,注意力不能集中在一個點上,一方面要隨時觀察前后左右路況變化,在山區(qū)還要注意前上方留心落石,另一方面操作動作要不停變換,這叫做注意力平均分配。屬于駕駛心里學范籌。而如今駕校不教學員這些,從駕校出來上路,起碼要駕車半年以上才能養(yǎng)成注意力平均分散的習慣。所以從某一方面講,某種搞研究需要注意力高度集中的專業(yè)人員不適合學駕車,因為久而久之你的注意力會分散難已集中。我們從小農社會到工業(yè)化、城市化,行路行車環(huán)境發(fā)生了巨大變化,復雜變化的路況必須靠規(guī)則來管理約束,但無論再怎么變都要以人為本,以生命至上。公序良俗、道德與規(guī)則不矛盾。
我覺得是借口了吧,要分心時便分心,與禮讓有關嗎?
禮讓行人怎么能算分心駕駛呢?應該是更集中精神駕駛
不算,反而是專心駕駛,遵守交通規(guī)則。
